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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2026年医保自查自纠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7

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2026年医保自查自纠

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2026年医保自查自纠服务

2.项目预算:100000元(壹拾万元整)

3.项目编码:hsdyyy-ylbxb-202603001

4.报价超过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评审小组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条件供应商不足三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召开询价会议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中约定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报价中,在全面履行本项目义务前提下,报价费用为服务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专业且丰富的医保基金检查经验与经历,深度参与各级医保部门的飞行检查与专项检查,提供至少一份同类业务合同。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5.符合国家、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6.有完善且科学的信息化支撑,并有专业人员储备。

7.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3年以来,有3次以上的国家或内蒙古自治区飞检经验,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8.有医疗、护理、物价、检验、影像、药剂等专业领域的工作人员。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以下为实质性参数,不满足即视为无效投标)

围绕国家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检查工作项目要求及标准,按照《20242026年呼和浩特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执行清单》以及住院、门诊医药服务和医疗机构医药服务协议考核、历年医保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为主要检查内容进行专项核查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一)检查范围

核查年度:20241月1日一2025年12月31日(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核心服务内容

按照医保部门要求,对医院医保基金使用全流程开展专项核查,包括(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收费类违规问题核查

排查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超内涵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多收、少收、套收、无资质收费、漏收等违规收费行为,核对收费与诊疗行为一致性,纠正收费差错。

2.诊疗检查类违规问题核查

核查过度检查、不合理检查、重复检查、无指征检查、套餐式检查等,规范诊疗行为。

3.医疗合规性核查

包括病历书写规范性、适应症匹配、不合理诊断、高套诊断、低标入院等行为。

4.药品、耗材专项检查

全面核查院内耗材、药品进销存管理,排查隐性问题、管理漏洞及不合规使用情况。针对串换药品、材料项目、溢库等问题进行检查。

针对过度用药、无依据用药,超医保限制用药等药品违规行为进行数据筛查与病历检查。

5.疑点数据全量复核

对医保部门下发疑点数据逐条复核,形成核查记录、问题认定及整改建议。

6.自查自纠服务必须依据所查年度的政策、制度、规则、要求,需与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等各级医保政策相符,工作效果、程度需与上级医保部门保持一致。切实做到精准定位、严格要求、不留死角。

(三)工作标准与时限要求(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工作时长:7—10日

2.中标后三日内入场开展工作

3.每日报告:建立每日工作汇报制度,当日检查情况、问题疑点、涉及金额当日汇总反馈。针对问题随时与临床科室交流,并指导临床科室整改。

4.成果提交:整体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检查报告、问题台账、整改建议、佐证材料、问题明细及全套档案资料。

5.违规资金处理:协助医院完成本级及异地违规基金核对、返还、抵扣及资料准备工作核算关于责任科室的扣款金额数据统计。

6.为更快地开展工作,入场前需安排信息技术人员做好数据的调取与整理工作。

7.整改答疑:检查完成后针对本次检查内容,持续提供政策解答、整改指导,确保医院顺利通过医保审核。

(四)人员配置要求(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供应商须组建专职检查队伍(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具体配置如下:

1.总负责人1名,具备医学临床专业知识和能力;

2.医学临床人员大于等于3人,须具备医学临床专业知识和能力国家承认的医学高级职称,且具备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违法诊疗等检查、调查工作经验,参加过国家或自治区医保飞行检查以及专项检查,对国家医保要求的重点领域检查有丰富经验。临床工作人员要求至少包括西医内科、西医外科、中医领域。

3.物价专业人员大于等于2名:常年深度参与物价检查工作,并有物价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各阶段物价政策,参加过国家或自治区的医保飞行检查及各类医保专项检查。

4.财务人员1名: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国家或省级医保飞行检查经验;

5.耗材、药品检查人员大于等于1名:深度参与该领域的各级医保检查参加过国家或自治区的飞行检查或专项检查,具有丰富的检查经验。

6.信息人员1名:具备大数据分析能力,具有省级/地级市医保检查经验;

7.在检查中如客观需要,乙方需增加其他专业领域人员。

(五)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1.检查工作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态度和蔼、言行得体,现场不指责、不训斥相关工作人员。

2.对医院病历、数据、经营信息、检查结果等严格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传播或用于其他用途。

3.严格按照医保政策及规范开展工作,确保结果真实、准确、完整。

4.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保密协议》,对甲方业务数据等严格保密,项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销毁临时存储资料。

评审方式

1.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价法,投标企业需满足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2.评审流程

1资格审查:投标人需提交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声明。评审将依据本公告第二条的规定,核查文件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未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淘汰。

2实质性响应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如服务标准、资质证明等)。未完全响应的视为无效投标。

3中标确定:通过评审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327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26年33115:00(北京时间),提供资料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呼和浩特市第医院医疗保险部。

2.获取方式:将以公告形式发放招标文件要求,各服务方按照要求现场提交报价文件。

3.所有潜在供应商需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一次性提交报价单。并注明标书目录及页码,并加盖公章确认并密封送至呼和浩特市第医院医疗保险部

4.报价自提交之日起有效期不少于30天,以确保采购过程的顺利进行。

5.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将依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进一步最低评标价法评审.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单位:呼和浩特市第医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150号

开标时间:2026年3月31日15: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刘女士:0471-528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