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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科研

2025年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时间:2025-07-18 17:57   浏览数:次   来源:  

医院简介

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始建于1921年,前身是一所比利时公教医院,名为归绥公教医院,1984年更名为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并沿用至今,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预防、急救为一体的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化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医院建筑面积16.8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500张。医院坚持医教研协同发展,以“学科、平台、人才”三大战略为引领。近五年,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700余篇。医院基础与转化医学研究中心、临床技能中心相继投入使用,与高校、院所建立科研教学合作,2023年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卫健委批准为“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及附属呼和浩特医院”;2024年被国家卫健委认定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承担起“救死扶伤与教书育人”双重职责,体现了三级甲等医院的责任与担当。

医院现有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2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科1个、自治区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1个;自治区培育学科2个;市级重点学科11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14个。医院拥有首府地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学科4个,分别为心血管内科、普通外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以及变态(过敏)反应科;变态反应科荣登中国医院及专科声誉排行榜2022年度变态反应专科声誉排行榜提名第六,已连续两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家上榜医院。2024年7月我院成功获批“内蒙古自治区变态反应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指导全市的过敏性疾病防治工作。依托变态反应专科实力,2024年我院成功获批建设“内蒙古自治区过敏性疾病重点实验室”。

为进一步优化首府医疗资源布局,2023年10月我院与玉泉区人民政府签约合作,托管玉泉区红十字医院,加挂“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玉泉医院”牌匾,成为城市医疗集团牵头单位;2023年12月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和林格尔新区云谷医院,由我院负责开办运营,至此构建了以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主院区为一体,玉泉医院、云谷医院为两翼的运行架构。

医者仁心,大爱无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坚定不移贯彻“点面结合、错位发展”的战略布局,以党建为统领,以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为导向、以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为路径、以“患者满意、员工满意”为目标、以学科建设为基石,围绕专科技术能力、人才引育、薪酬改革、信息化建设、科研教学等持续发力,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医疗资源扩容与均衡布局取得新成效,努力打造自治区一流三甲综合医院,充分发挥公立医院作用,为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内卫办科教字〔2025〕506号)要求,现将我院202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计划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下达的招收计划,我院2025年度计划招收全科(订单定向)3名、全科(社会人)1名、麻醉专业2名,共计6名。

二、招收专业目录

全科医学、麻醉学

三、招收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收对象

单位委托培养的培训人员(简称“单位人”)和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人员(简称“社会人”)。

(二)报名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符合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接受培训的人员。

3.有以下情况者不符合报名条件:中途退培不满3年,纳入诚信黑名单者;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不具备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人员;在读研究生不在此次招收范围内;科学型研究生不在招收范围内。

四、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https://nmzyy.wsglw.net/),在“学员注册”栏注册,经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并使用注册信息在“学员招收”栏登录系统,进入“填报志愿”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并填报志愿,填报完成后打印《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

五、提交审核材料

网报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按照本培训基地通知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一)《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1份(需报名人员本人签字,单位人需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区县卫健委盖章)。

(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取得国家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报名、录取方式及程序

(一)农村牧区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招录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内卫办科教字[2025]506号)文件执行。

(二)非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第一批次招录

拟参加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本培训基地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考录;考录结束后,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示、公布第一批次录取人员名单。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7月22日—7月28日(7月28日18:00关网)。

2.网上审核时间:2025年7月22日—7月29日。

3.现场审核、面试考录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2025年8月4日上午8:00-9:00。

现场审核地点: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科研楼七楼教学部办公室。

面试考录时间:2025年8月4日上午10:00-12:00(上述考试时间如有变化会及时发布公告,请密切留意招生群及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关注考试地点)。

4.录取名单公示、公布:

公示时间:8月7日—8月11日,公示期为5天。

公布时间:8月12日公布第一批次录取名单。

本培训基地将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汇总,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示、公布。

(三)非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第二批次补录、调剂

如本培训基地第一批次未录满,则按照统一公布的第二批次招收计划,组织开展第二批次补录。第二批次网上报名人员只限第一批次未录取人员,第一批次已录取人员不得进行第二批次报名;填报1个招收基地和专业,同时,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本培训基地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补录;如第二批次仍未补录招满,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对“服从调剂”报名人员进行调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公示、公布第二批补录名单。

1.网上报名时间:8月12日—8月16日(8月16日18∶00关网)。

2.基地现场审核、面试补录:8月18日—8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由本培训基地另行通知)。

3.录取名单公示、公布:

公示时间:8月24日—8月28日,公示期为5天。

公布时间:8月29日公布补录名单。

本培训基地将拟录取名单上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汇总,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公示、公布。

七、录取原则

根据现场面试、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同时招录工作将优先向基层倾斜、向乡村振兴地区倾斜、向紧缺专业倾斜。

八、有关事宜

(一)网报期间,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审核网报信息。

(二)社会人可报考全部专业。如社会人户籍未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则不享受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每年2万元的补助,且需签订协议。

(三)为确保完成紧缺专业招收计划,若紧缺专业实际招收人数超出招收计划人数,可申请增加招收计划。

(四)面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测试等。

(五)公示结束后,新招录的培训学员务必于本培训基地通知的报到时间按时报到(8月31日前),开始培训。

九、相关要求

(一)所有报名人员严格按通知时间进行现场审核、考试、面试,遵守考试纪律,按时进入考场,关闭通讯设备。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审核的人员,将取消其考核资格。

考试过程中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有关精神执行。

(二)申请培训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核实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报名、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以及录取后无故不报到和报到后自行退出者,原则上前期培训时间不予认可,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将建立全区住培个人诚信档案,退培记录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十、培训期间待遇

(一)签订培训协议。

(二)与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签订劳动合同,协助缴纳社会保险。

(三)待遇

(四)其他保障及奖励

1.科室根据学员工作量、出勤情况等综合情况考量,发放夜班费等待遇。

2.培训期间,外单位委培学员和社会学员均享受一次免费体检。

3.免费为学员提供住培教材、工作服和胸卡。

4.优先为外地学员提供住宿,宿舍配备齐全。

5.免费提供技能培训中心、图书馆、活动中心等教学场地及活动场所。

6.可参加医院组织的相关活动,并享受福利等。

7.学员在培训期间参加省级或国家级活动并获得相关荣誉或称号者、年度评奖评优表彰、受到其他各级各类表彰、感谢信、锦旗被媒体宣传报道等荣誉的均给予一定奖励。

十一、培训质量保障措施

本培训基地严格遵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构建全方位质量保障体系。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良好执业素养与专业能力,思想、业务、作风三过硬,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

(一)规范教学要求:实施分层递进、按纲施训。制定符合培养要求的轮转计划,确保完成规定病种、技能操作及临床实践时长。教学查房、病例讨论、小讲课等教学活动制度化、常态化。

(二)强化师资力量:严格遴选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及教学热情的指导医师。定期开展师资培训与考核,确保带教同质化与高水平。实行导师负责制,全程指导住培学员成长。

(三)严格过程管理:建立完善的入科教育、日常考勤、过程评价与出科考核机制。结合各项考核结果、日常培训情况,进行多维度、动态化综合评估与反馈改进,保障培训效果与质量。

十二、相关政策

(一)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中明确指出: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2024年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全区范围内所有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录用、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必要条件。

十三、其他相关事宜

其他相关事宜请关注“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微信公众号”,或与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教学部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黄老师、云老师

联系电话:0471-528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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