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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云课堂|第十三期:医德医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时间:2025-08-13 16:34   浏览数:次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医院纪委将定期推送党规党纪、医德医风、廉政制度及典型案例。引导医院党员干部职工学纪明规、知畏知止,切实把纪律要求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

*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向医保患者告知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

*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案例

2024年,某医院因涉嫌欺诈骗保行为被国家医保局查处。经核查,该院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228.4万元,其中以勾结中介或以免费体检为名,拉拢诱导参保人员虚假住院,通过伪造医学文书、虚构诊疗服务等,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1179.2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核实为准)。

经查,参与造假的人员从中提成,中介每介绍一人分50元;参保人员每“住院”一次分200至300元;负责虚假诊疗的医生每单分50至80元,其他医护人员每编造一份检查检验报告分15元。

医保局解除该院医保服务协议,对其罚款5895万余元,并将对参与欺诈骗保的参保人员依法依规处理。卫健委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公安局对医院法定代表人、院长、介绍假病人的中介以及参与骗保的医务人员等2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对集体串供、销毁财务凭证、篡改病历、删除数据等违法行为开展调查。

案例解析

涉案人员违反了《九项准则》(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中“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顶替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规定,并且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九项准则》划定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底线、红线,全体工作人员应强化学习、深刻理解,提升法律意识,心怀敬畏之情,将其作为自身的行为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自我约束,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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